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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發展篩檢服務」適用0到6歲(未滿7歲)兒童,在這年齡區間是兒童發展的重要階段,尤其3歲前是關鍵黃金療育期。自113年7月1日起,全面針對未滿7歲兒童新增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讓有需要的孩子,能在健康照護與家庭呵護下長大。

 

兒童發展監測、篩檢與評估3道關卡,及早發現及早療育


1.兒童發展監測:家長們運用兒童健康手冊的家長紀錄事項,觀察且紀錄兒童發展情形。

2.兒童發展篩檢:由接受過標準化篩檢工具訓練的兒科、家醫科專科醫師或幼兒專責醫師,針對兒童粗大動作、精細動作、語言認知及社會發展四大面向進行篩檢。

3.兒童發展評估:經篩檢發現有疑似發展遲緩問題,透過衛教、追蹤或轉介至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或地方政府的評估醫院,進行評估與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