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拒菸反毒的三角習題( 台灣立報 )
發佈日期: 2012-06-13
教育部將6月訂為「反毒宣導月」,總統、教育部長、影視明星頻頻現身活動現場。董氏基金會也配合5月31日的「世界無菸日」,以「拒菸反毒」之名,擴大宣導。菸品與毒品並舉,同時列入禁忌。6月5日的「世界環境日」,董氏更與主婦聯盟舉辦記者會,將菸蒂定義為「劇毒垃圾」,宣示「一根菸蒂,就代表一個消失的現行犯」。
如是宣導模式,基本上就是把癮君子(不管是毒癮或菸癮)定性,一方面以引發其自身的「罪惡感」來驅迫戒除;另一方面也透過菸、毒的連結,製造社會的「嫌惡感」,迫使菸品和毒品的使用者無地容身,從而壓抑其吸食的機會和空間。
然則,如此以「菸、毒犯」來定義上癮者是否有助於「拒菸反毒」的成效,恐怕還有待商議。其實,所謂「癮」,在英文是addiction 或dependence,即「耽溺」或「依賴」之意。而當今關於毒物癖或上癮的研究,除了對於「吸食者」和「吸食物」的探討之外,都不會忽略「社會文化」的環節。因為,一個人會陷入「耽溺」和「依賴」的情境,除了吸食者本身的意志和心理狀態以及吸食品本身成分的特殊性之外,「社會文化」往往也是決定性的因素,三者環環相扣。因此,若是要有效治療或戒除,就必須認真面對這個「三角習題」,才能確切掌握症狀找到療癒方案。
可惜,官方以及承攬最多政府相關採購服務案的董氏,每年花費大筆預算投入宣導,卻往往只看到毒品、菸品以及被簡單視為罪犯的吸食者,而沒有真正深入探討「社會文化」的環節。「三角習題」未解,戒除成效自然有限。我們的青少年為何如此鬱悶?為何那麼多人陷入耽溺、依賴的情境,喪失了自制的自由?馬英九自承,他在19年前擔任法務部長時即積極推動法務部、教育部、衛生署聯手反毒,詎料迄今並未改善,彷彿一場沒完沒了的戰爭。而根據教育部統計,藥物濫用人數的校安通報,2008年是815人,2011年已增為1,810人。短短3年之間如此大幅增長,可見主事者失能無功,董氏多年來以罪犯污名對待上癮者的宣導方案,也未能奏效。
事實上,嚴苛查禁和嚴刑峻罰往往反而助長黑幫對毒品流通的掌控,孳生隱匿化的盤剝食利集團。美國1920年代的禁酒令就是鮮活的歷史證據。目前歐洲許多國家已經在討論大麻除罪化的議題,乃因為考量歐洲社會文化,大麻常被視為節慶助興之物,吸食者眾,成癮者少。電腦遊戲上癮者可能致命,購物狂可能帶來家庭悲劇,因吸食大麻而喪命者卻幾乎聞所未聞。台灣的拒菸反毒要見成效,恐怕對於吸食者、吸食品以及社會文化之間的三角習題,還要再做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