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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入校規處理/電子煙危害青少年 校園全面禁止(自由時報)

發佈日期: 2020-05-12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政院將電子煙納入菸害防制法草案規範,尚在立法院討論審議中,教育部將電子煙視為校園禁菸範圍,昨宣布全國高中、國中及國小校園全面禁止電子煙,如有違反,納入校規處理。

  國教署表示,高中以下學校全面禁止吸菸,電子煙同樣有菸害,因此將電子煙納入推動校園菸害及藥物濫用的防制內容,要求各級學校納入校規規範管理,嚴禁教職員工及學生攜帶和吸食電子煙。

  國教署指出,依菸害防制法規定,已要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全面禁止吸菸,並持續宣導提升學生健康相關訊息;學生對吸菸有害身體健康等認知應不陌生,但標榜新奇酷炫的電子煙相關產品,以「比較健康」、「不會有二手菸問題」、「改抽電子煙可幫助戒菸」等不實說法影響視聽,影響青少年及學童對電子煙的正確辨識與認知,已成為新興健康危害重要議題之一。

  無助戒菸 對健康及安全危害很大

  國教署表示,電子煙透過電池供電,將液體加入霧化器予以汽化,產生類似煙霧的蒸氣香味,且多含尼古丁,目的是希望產生抽菸的效果;國外已查出含有包括安非他命、大麻、甲醛、乙醛等成分,更有爆炸風險,對健康及安全危害很大。

  目前行政院已將電子煙製造、輸入、販賣偽藥或禁藥者,或宣稱具療效者,依藥事法處以徒刑;或形狀類似菸品的電子煙,擬依菸害防制法處罰等方式管理,相關法律修正案已送立法院審議中,部分縣市政府則已以自治條例方式予以管制禁止。

  國教署認為,為持續加強校園菸害防制,委託國立陽明大學辦理「菸、檳危害防制教育介入輔導計畫」,對於有菸、檳防制教育輔導需求的學校,將由專家學者「送愛到校」輔導。

  為落實無菸校園,國教署要求各學校辦理相關防制措施,包括協助追查校園電子煙來源,將獲知電子煙來源的資料函送縣市衛生單位追查成分及來源,另在健康領域課程融入菸(含電子煙)害防制危害認知教學,將電子煙納入校規規範管理,禁止教職員工生攜帶及吸食,並推動「學校健康促進計畫」,將電子煙防制課程納入增能重點,強調電子煙並無「幫助戒菸」、「減少菸癮」或「減輕戒斷症狀效果」等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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