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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於電子菸訴訟案提出上訴

發佈日期: 2011-01-04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於電子菸訴訟案提出上訴
 (US: FDA Files New Appeal in E-Cigarette Lawsuit)
-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 December 22, 2010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於12月20日向法院提出上訴,要求美國哥倫比亞特區的上訴法院召開新的聽證會,審查FDA於12月7日被合議庭駁回的上訴: 將電子菸列為藥物管制。爭議的問題是FDA要如何規範新興產業製造讓無數吸菸者每天吸菸的替代商品︰電子菸(以電池供電,讓管中的液態尼古丁轉為菸霧蒸氣)。上訴小組裁定,電子菸應該歸FDA以菸品管制,除非菸商能具體指出,電子菸能幫助吸菸者戒菸或提供其他療效。FDA則認為,電子菸有如尼古丁口嚼錠、貼片或噴劑,是藥物或醫療用品類,需要FDA預先批准核可。

FDA兩年前就開始查獲來自中國的電子菸,並引發與該產業的官司訴訟。亞利桑那州的電子菸經銷商Sottera公司是這場官司的原告,與其他同業表示他們的產品只是提供娛樂效果的菸草替代品,他們並沒有將電子菸當作戒菸的產品銷售。上訴小組維持地方法院一月限制電子菸銷售的裁決,同意對控告FDA的電子菸經銷商進行初步禁令。由於該案目前正在等待案件發回重審,FDA在12月20日要求上訴法院恢復初步禁令。FDA在法院文件指出,合議庭的決定「建立在明顯錯誤的法律」,會破壞國會2009年立法通過讓FDA管制菸品的意旨。

( 資料來源:http://www.globalink.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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