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葡萄汽水」竟是電子煙油 被判拘役50日(聯合即時)
發佈日期: 2018-05-29
聯合報 記者曹馥年╱即時報導
台南胡姓男子在網路販售每瓶350元的「葡萄汽水、經典果汁」,被衛生局查知是含尼古丁的「葡萄汽水、經典果汁」香味電子煙油,依違反藥事法將胡送辦。台南地院以胡犯藥事法「販賣禁藥罪」,判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所得700元沒收,可上訴。
判決指出,胡從2015年7、8月到去年10月間,在蝦皮購物網站販售每瓶350元「葡萄汽水、經典果汁」,桃園縣衛生局察覺有異,下標購買2瓶送衛福部食藥署鑑定,發現有尼古丁成分。全案核轉由南檢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胡承認販賣電子煙油,表示不清楚電子菸油有無含尼古丁。法官認為,由於欠缺胡明知電子煙油含尼古丁仍販賣的證據,無法以意圖販賣而陳列禁藥罪嫌論罪,因此以他疏於注意查證,即販賣來路不明禁藥,置社會大眾身體健康於不顧,依販賣禁藥罪論刑。
網拍購物風行,但網售禁藥、私自輸入藥物或醫療器材轉賣,或非藥商身分上網販售醫療器材、藥品,都可能觸法。例如網購熱門的代購國外成藥、網拍OK繃、隱形眼鏡等醫療器材也都違法。曾有女大生賣50元OK繃被罰3萬元,也有民眾網拍長輩不用的助行器遭查處。
台南市府衛生局表示,沒有藥商、藥局執照及相關合法許可,不能在網路販售成藥、醫療器材。去年度針對網路違規販售成藥,共查獲277件,裁罰732萬元;網路違規販售醫療器材,查獲51件,裁罰289萬元。
衛生局指出,依藥事法,違法販售藥品、醫療器材,可裁處3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製造或輸入偽禁藥,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以下罰金;明知為偽藥或禁藥還販賣陳列,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違法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