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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家庭法研討會/value walk:有吸菸的人離婚爭議中應該失去孩子的監護權

發佈日期: 2016-07-13


國際家庭法研討會/value walk:有吸菸的人離婚爭議中應該失去孩子的監護權 (Smokers Should Lose Child Custody – Intl Family Law Conf/value walk) - May 23, 2016

國際家庭法學會在北美區的研討會,在家庭法會議第一天的兩項提議一則是要挑戰吸菸的父母可使他們失去對子女的監護權,另一則要請急診室醫生發現父母吸菸造成孩子的嚴重呼吸道疾病的病例時要立即對父母虐待兒童提出訴訟。
維護公共利益法教授John Banzhaf說,呼籲處理國內離婚及監護權案例的律師們,當孩子在家或是在車內暴露於二手菸時,要採取法律行動來懲罰這些在家或車內吸菸的父母或其他吸菸者。在他們年度研討會會議開始的今天,那些在家庭法最有影響力的律師及法學教授也提醒人們注意,引用紐約時報所報導的,美國每年至少有6,200名孩童因為父母吸菸而死亡,那些因為父母吸菸而死亡的小孩比所有意外死亡人數的總和還要多,父母吸菸每年造成超過500萬個嚴重疾病案例,這些疾病也造成國家醫療費用額外支出近50億美金。

會議參與者被告知如何有效地以父母吸菸的問題來要求小孩之監護權,以及如何要求在孩童進入室內的48小時之前就要全屋內清空禁菸,或是否決吸菸的父母他們的小孩監護權。John Banzhaf教授提到,許多的案例是因為父母在他們的孩子的旁邊吸菸,這些父母也因此失去了孩子的監護權,John Banzhaf教授同時也是這個具有爭議主題的主要報告者。
John Banzhaf教授過去被稱為是「推動禁止菸品廣告背後的推手」,也被稱作「策劃控訴菸商的法學教授」、「讓菸草公司花費數十億訴訟費的幕後力量」,他也曾說明當發現因父母吸菸引起小孩發生過敏或其他嚴重疾病時,急診室診察醫師若沒提出虐童的訴訟,就可能有刑事和民事責任,可能因此醫師執業執照或質疑,或更可能面臨醫療過失的法律訴訟。教授也以美國麻州為例,所有任何有虐待孩子,除了最微不足道可忽略的受傷外都需要呈報,包括輕微的淤傷,且醫師只要有些微的懷疑就能執行這項法律規定呈報。

這些家庭法的律師聽眾也被告知他們也會有道義上的責任,也可能會有法律上的責任保護這些兒童,特別是很小的嬰幼兒,利用訴訟程序來讓他們能免於致癌二手菸的暴露,也同時利用法律程序確保對他們的保護。
「知識能力愈大的人,所要肩負的責任也愈大」,這句話不再只是蜘蛛人電影中隨口一提的台詞。John Banzhaf教授說:身為律師,比其他專業的人員更有能力來改正社會的錯誤,使整個社會變得更好,因為律師能夠以法律的力量來為公益發聲,而不是只是收錢為客戶個人利益打官司而已,特別是家庭法的律師,擁有更巨大的權力利用法律來保護那些受到二手菸危害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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