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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下令 禁入校園 電子煙賣學生 最高罰1億(中國時報)

發佈日期: 201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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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在中學生校園氾濫,桃園市議員萬美玲、劉茂群17日在議會出示五花八門的電子煙產品,直指學生可輕易透過網路等管道購買,但現今仍無法可管,擔憂影響桃園學子健康,市長鄭文燦當場宣示電子煙禁入桃園校園。

桃市衛生局表示,若查獲學生攜帶、吸食或販售電子煙,將函送市警局少年隊追查來源,送驗若檢出成分有尼古丁,將依違反藥事法開罰,最高可處10年以下刑期,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萬美玲昨出示一根根五顏六色的電子煙,一一詢問局處首長「這是什麼?」有人回答是仙女棒,不過絕大多數人說不知道,萬才解答:「這是現在孩子最流行的電子菸!」口味五花八門,各式水果通通有,但價差卻從50元到5000元不等。

萬美玲說,自己曾試著吸食,吐出濃濃白煙後,「口裡好像含了好大一口味精,接著竟頭痛欲裂快1小時!」最後靠止痛藥舒緩,有學童獲悉竟跟她說:「阿姨,妳抽這個便宜貨會死啊!」並拿出必須靠密碼才能開啟的「高檔電子煙」讓她大開眼界。

萬美玲說,局處首長都不認得電子煙,就算放在孩子的書包,師長也不一定知悉,難怪電子煙入侵校園,還聽聞有學生高嗆校方:「這不是菸,憑什麼記我過!」她強調部分電子煙含尼古丁,部分連標示都沒有,根本無從了解內容物,恐殘害學童身心健康,且網路、夜市隨處可見,甚至商店也私底下偷賣,至今仍無明確法令可罰,要求正視問題。

鄭文燦坦言,戒菸品變相成為孩子規避的管道,當場宣布「電子煙不能進校園!」要求教育局通令掃蕩含尼古丁電子煙,並指示警察局、衛生局和經發局組成「電子煙查緝小組」,加強取締商店、夜市及網路,如有違法販售,一律從重處罰,並促中央修法,將電子煙納入菸害防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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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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