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水果口味加味菸 藍委提案修法最重罰500萬 ( 自由電子報 )
發佈日期: 2016-03-30
市售的水果、薄荷口味等加味菸盛行,易吸引女性、未成年少年客群嘗鮮,進而染上菸癮、危害健康,國民黨立委吳志揚等人提案,修法禁止在菸品中增添具有口味、氣味和著色的添加物,未來若違法製造或輸入,最高將處500萬元罰鍰。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內容指出,菸品不得使用香味料,和其他可增添菸草口味、氣味的添加物,維他命、藥草和其他會讓人誤以為有益身體健康的成分,也都不能加入菸品中。
修正草案指出,製造或輸入若違反相關菸品不得加味規定,可處新台幣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罰鍰,並要求限期回收,可連續處罰;而販賣加味菸,則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根據美國無菸青少年組織最新研究報告顯示,加味菸品因添加更多化學物質,除了更具毒性外,成癮性也相當高,有鑑於歐盟自今年開始已經全面禁售加味菸,十幾位立委連署於本會期提案,禁止在台灣製造、輸入、販售和輸入加味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