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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傷身 董氏籲納管( 聯合晚報 )

發佈日期: 2016-02-22


近來歐美頻傳電子煙爆炸事件,民眾充電或使用時都暗藏爆炸危機,嚴重可能傷及臉部,董氏基金會表示,除了爆炸風險,國內民眾檢舉違法電子煙販售案件,過去五年成長160倍,電子煙仍含有尼古丁及甲醛等致癌物質,不應僅以藥事費偽藥規範,應納入菸害防制法管理。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表示,民眾自發檢舉違法電子煙販售案件,已從100年的39件去年增至6231件,五年內成長了160倍,日前又發生加拿大16歲少年使用電子煙時爆炸,所幸經治療沒有生命危險,但這類的爆炸事件頻傳,對民眾是一大隱憂。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秘書長黃嵩立表示,所謂的「電子煙」是一種霧化器,將含有尼古丁、甲醛、乙醛、重金屬、香料及其他化學物質的溶劑進行霧化,供使用者吸入,其中甲醛、乙醛都是已知的致癌物,含量是紙菸的10倍,電子煙絕非無害產品,更可怕的是電子煙缺乏有效管制,讓青少年警戒心降低,很容易成為菸品和藥物濫用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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