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抽菸畫面 國健署建議不列普遍級 ( 聯合新聞網 )
發佈日期: 2015-10-19
電影中吸菸畫面易造成孩童、青少年學抽菸,國民健康署今天呼籲影視媒體禁止出現吸菸或置入菸品畫面,電影如有吸菸畫面就不應歸普遍級;保護級及輔導級若出現吸菸畫面應比照其他危險行為標示。
世衛組織歐洲區域委員會第65屆會議,日前於立陶宛維爾紐斯舉行,會中53個成員國的衛生部長共同簽署一項「讓菸品成為過去式」計畫,其中包括禁止菸品廣告、促銷和贊助,甚至要求電影電視等媒體應禁止出現吸菸或置入菸品畫面。
國健署健康教育及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指出,台灣每年兩萬多人死於菸害,平均每25分鐘就有一人死於菸害。菸煙中超過7000多種化學物質,其中93種成分致癌,當中15種被國際癌症研究署列為「第一級致癌物」。
羅素英建議,影視如有吸菸畫面,應勿歸於普遍級,而保護級及輔導級若出現吸菸畫面,應立即貼出危險標示,以有效提醒觀賞者及父母留意吸菸鏡頭露出及其影響性,還給兒少族群一個健康無菸的媒體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