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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菸捐訪菸廠 陳菊不應護短 ( 聯合晚報 )

發佈日期: 2015-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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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被董氏基金會點名,連續多年拿菸捐中專用於查緝私劣菸品的績效獎金出國考察,名義是「私劣菸酒查緝」,行程中卻安排參訪菸商工廠,不僅考察經費受質疑,考察報告中還對菸商多有肯定,難免有瓜田李下之嫌。
根據董氏基金會接到的檢舉,高雄市政府組成的跨局處參訪團,從民國97年起,幾乎年年以考察「私劣菸酒查緝」名義,每年編列約200萬元出國參訪,但近年行程不但幾乎年年參訪菸商海外工廠,甚至有菸商高層幹部陪同下,甚至還「考察」酒莊,不禁讓人質疑,官員究竟是出國考察,還是用公帑旅遊,甚至還接受菸商安排參觀該菸商分布各國的工廠,其間的利害關係與利益迴避,市府官員的分守也未免太過?鬆。
政府多年來為了國人健康,大力推動菸害防制,如今室內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幾乎全面禁菸;為了進一步降低吸菸率,民間反菸團體、專家學者,多年來疾呼提高菸稅。
世界衛生組織 (WHO)認為,已開發國家菸稅應占菸品零售價的67至80﹪,才能抑制青少年吸菸、減少菸品消費量及非法走私,但台灣菸稅仍是已開發國家中最低的。
近年鄰近的香港、澳門、韓國等國家或地區,均已提高菸稅盼抑制吸菸率;中央到地方的政府單位,就算無法立即推動加稅措施,至少也應與菸商「劃清界線,保持距離」,更不該用菸捐的專款編列出訪預算明目張膽結伴出遊。
民間團體過去不斷質疑政府因為菸商遊說,才無法有魄力的大幅提高菸價、菸捐,來抑制民眾、青少年吸菸;如今高市府被戳破多年來竟用菸捐參訪菸廠,明顯違反「菸草控制框架公約」不與菸草業建立夥伴關係準則。
高雄市大家長陳菊,此時不應該再保持沈默護短,放任下屬還大言不慚,說和菸商是「合作」關係不是「夥伴」關係;其他中央和地方機關,也應該趁機了解,是否也有類似「名不符實」的考察,年年花納稅人或政府稅收的錢出國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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