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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害及菸商違法申訴案大增( 新生報 )

發佈日期: 2015-09-17


在現行菸害防制法上路、實施大部分室內公共及工作場所禁菸政策滿6年之際,董氏基金會表示,在98年執法的第一年,吸菸率成功下降2個百分點,共同協助31萬人戒菸,且菸品消費量減少2.93億包,惟其後無法進展。WHO呼籲,菸害防制政策要符合WHO「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規範,且應不斷修法加強力度,才能確實減少吸菸人口並預防青少年吸菸。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去年基金會共接獲1188件申訴,相較於100年的647件,確實大幅成長,主要原因乃是這兩年檢舉菸草公司違規行銷的案件明顯增加,除此之外,電子煙大量在網路上販售、廣告,誤導民眾以為吸食無害且可以戒菸,使電子煙申訴案由100年的39件激增至103年的670件,甚至104年的第一周,經民眾檢舉就已發現1446件違規案。
1月11日,台灣「菸害防制法」新制施行即將屆滿6年,政府要達到其所宣示的「2020年成人吸菸率降至10%」的黃金十年目標,現行菸害防制法顯已無能為力。目前菸品消費量的居高不下,證明唯有全面性提高法律強度,才能幫助更多人脫離菸害。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秘書長黃嵩立表示,電子煙自2005年量產至今近十年,在各國目前多無法全面限管的情形下,電子煙全球銷售量與營利皆年年倍數成長。近年跨國菸草公司一一併購電子煙廠,並開始以過去百年行銷紙菸的手段促銷電子煙,不僅阻撓各國制定法規進行管控、公然以電子煙無害且可協助戒菸來誤導消費者,同時更透過網路廣告、好萊塢電影置入行銷等方法,誘使年輕人嚐鮮而上癮。事實上,日本最新研究指出,電子煙內的甲醛和乙醛等致癌物含量為紙菸10倍,並非電子煙商宣稱的「電子煙對健康的傷害少於傳統紙菸」。我國雖自98年3月以來,將電子煙視為藥品管理,但根本難以執行,導致網路販售或直性行銷日益猖獗,夜市、路邊攤也都買得到。面對電子煙猖獗違法的銷售現況、電子煙商訴求無害且可戒菸的誤導、甚至大眾以訛傳訛等不法亂象,應速將電子煙納入「菸害防制法」管制,才得以解決。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常務監事陳曼麗強調,在美國電子煙是由各州法律分別管理,且現行聯邦法律允許網路販售尼古丁液匣,導致電子煙行銷與使用氾濫,根據調查顯示,2011年全美有7.9萬名從未吸菸的青少年嘗試吸食電子煙,而到2013年竟有超過26.3萬名從未吸菸的青少年進行嘗試,兩年成長超過三倍!此外,受引誘而嘗試過電子煙的青少年,日後吸食傳統紙菸的可能性是未吸過電子煙青少年的2倍,影響可謂極度嚴重。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副董事長游開雄指出,電子煙已儼然成為青少年吸菸入門,為此,美國政府主張電子煙應納入菸害防制法管制,並強調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運用菸害防制法所提供的六大防制機制:
1.禁止廣告促銷。2.禁止在室內公共場所吸食。3.禁止網路販售。4.只能定點販售。5.遵守菸品包裝警示規定。6.取得與吸食應有年齡限制。
台灣政府應防範未然,速將電子煙納入「菸害防制法」管制,避免電子煙不但成為妨礙吸菸者戒菸的禍源,更成為年輕族群尼古丁上癮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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