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氏基金會:電子菸屬菸品 應納入菸害防制( 中廣新聞網 )
發佈日期: 2014-09-02
電子菸從2005年量產以來不到十年,全球銷量每年都以倍數成長,2013年美國已經有26.3萬從未吸菸的青少年嘗試電子菸。董氏基金會表示,電子菸商常常以「電子菸不是菸品」、「電子菸是少害吸菸的選擇」來誤導年輕族群與吸菸者,建議政府將電子菸納入,「菸害防制法」管制,才能杜絕電子菸氾濫問題。〈黃仲丘報導〉
電子菸由於游走於模糊地帶,在世界各國目前大多無法全面管控,2011年美國有7.9萬名從未吸菸的青少年嘗試吸食電子菸,但是2013年,卻已經成長為26.3萬。董氏基金會表示,電子菸商往往強調「電子菸不是菸品」,而台灣目前是將電子菸以藥物處理,因此無法像菸害防制法,對各種形式廣告促銷、公共場所吸食或是包裝標示與陳列有明確規範。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說:「電子菸的部分,各國現在都在討論,到底我應該怎樣的管理,菸商不斷誤導,電子菸不是菸品,讓各國不要納入菸品管理,否則它們會被越來越嚴格規範。不管是歐盟的直接建議,跟美國CDC的建議,大家希望納入菸品管理,因為菸品管理就是承認它也是菸的一種,它一樣會上癮,它一樣會有害。」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發起人溫啟邦表示,電子菸其實也含有6到24毫克的尼古丁,使用者一樣會成癮,還曾經在電子菸內驗出大麻、甲基安非他命。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呼籲政府,將電子菸明訂為菸品,應儘速納入「菸害防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