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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市售電子菸皆未經過衛福部核准( 優活健康網 )

發佈日期: 2014-03-25


注意!目前市售的電子菸、電子霧化器等產品,皆未經嚴格科學測試,安全性完全沒有保障,甚至有報導讓人染上毒癮、危害身體而不自知案例,全台醫院皆未有以電子煙當戒菸藥物,請勿輕易嘗試,也切勿購買來路與成分不明之電子煙。
市售產品種類 當心買到不合法又傷身的產品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從去年至今,接獲民眾檢舉約有86個網頁違法販賣119件電子煙、電子霧化器等產品,該產品若未經藥品查驗登記、或宣稱可戒菸之療效、或其外型類似菸品形狀等,皆違反藥事法及菸害防制法等相關法規。
依菸害防制法第14條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若電子煙之外型類似「菸品形狀」,易使未成年人作為模仿吸菸情狀之工具,進而養成吸食菸品之習慣,故如製造、輸入或販賣電子煙者,依同法第30條規定,對製造或輸出業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回收;對販賣業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利用噱頭 吸引民眾購買
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邱秀儀處長亦表示,衛生福利部已將含尼古丁成分之電子煙、電子霧化器等產品納入藥品管理,惟目前衛生福利部尚未有核准電子煙之產品。
目前市售的電子煙、電子霧化器等不含尼古丁成分的產品,宣稱可讓使用者減輕菸癮,具有戒菸療效等,即已涉及違反藥事法,因此,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千萬勿使用未經政府核准的電子煙商品,以免破財又傷身,若是想戒菸的民眾應尋求有效的戒菸治療管道,避免誤信偏方而耽誤戒菸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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