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反菸不須理由?( 台灣立報 )
發佈日期: 2013-12-11
衛生福利部於本(11)月6日發出公告指定「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森林遊樂區及自然教育園區之部分場所與公園綠地為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並預告明年4月即將生效。
這個堪稱禁菸面積最廣的「新禁菸令」,包括玉山國家公園7萬多公頃生態保護區、3千多公頃特別景觀區;以及雪霸國家公園5萬餘公頃生態保護區,還有武陵、觀霧、雪見等遊憩區均屬禁菸範圍。總計有8個國家公園、7大國家級風景區、9個縣市級風景特定區、20個森林遊樂區,以及5個自然教育園區。
如此大規模的禁菸令,有什麼理由嗎?除了「吸菸有害健康」這種口號式的陳腔濫調之外,不須其他任何理由。因此,公告大規模的禁菸令,並不是真的要達成某些空間的禁菸,而是一種宣示、一種姿態,展現政府消滅吸菸者的決心;象徵對吸菸者採取獵巫行動的道德高度。試想,數萬公頃的高山峻嶺、河川峽谷,甚至離島海濱,防範盜伐、盜獵或偷渡的公務人力尚猶未逮,何況禁菸?
衛福部官員在冷氣房裡大筆一揮,就圈出數萬公頃的禁菸區。明知不可而為之,因為重點不在禁菸令能否執行?有沒有相應的設置吸菸區?這種不切實際的禁菸令宛如尚方寶劍,讓人可以任意的用以懲罰吸菸者,即使在人煙罕至的深山林內,吸菸仍是犯罪行為。易言之,禁菸令最大的效果不是禁菸,而是對吸菸的污名化,使人人得而禁之,並且不須要理由。
如果現行所有的禁菸令都能有效執行,無菸公園、無菸校園、無菸人行道、無菸通學道,再加上室內公共空間和本次最大面積的戶外禁菸區,台灣的吸菸率必然能顯著下降。但是吸菸率並非衛福部關心的重點,禁菸令旨在污名化吸菸,從而對吸菸者予取予求,讓即將調漲20元的菸捐獲得正當性。
反菸不須理由,所以菸捐號稱欲「以價制量」,卻繼續「以量計徵」,讓低價菸品消費者反而負擔較高比例的菸捐,罔顧公平正義,只為墊高菸價。反菸不須理由,因此衛福部可以將專款專用的菸捐開徵與使用目的切割,使菸捐的用途更有「彈性」,更把所有質疑的聲音都貼上「利益團體」的標籤。反菸不須理由,因為禁菸令已賦予反菸至高無上的道德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