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禁商店展示菸品 國健局支持(自由電子報)
發佈日期: 2013-06-10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今天表示,禁止販菸場所陳列或展示菸品,對減少青少年暴露與接觸菸品機會應有正面幫助。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何欣純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依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規定,為維護未成年人健康,禁止未成年人銷售菸品,但台灣目前沒青少年銷售菸品規範,且販菸場所陳列或展示菸品,可能吸引青少年購買菸品。
她說,今天是世界無菸日,青少年吸菸比率卻愈來愈高,已提案要求儘速修訂菸害防制法,明定「禁止由未滿18歲者銷售菸品」及「販賣菸品場所禁止陳列與展示菸品」。
國健局衛生教育中心主任馮宗蟻在會中表示,未滿18歲者因工作經常接觸菸品,很可能從銷售者變吸菸者,如果能入法規範,能讓菸害防制更進一步。
至於菸品展示部分,馮宗蟻說,現行規定是以知道價格、品項為限,展示框尺寸卻不夠小,可能讓青少年看到。目前有冰島、挪威、愛爾蘭和泰國等國全面禁止菸品展示,可避免青少年看到後,而對某些菸品廠牌顏色、包裝等留下印象,對減少菸品暴露與接觸機會應有正面幫助。
她表示,世衛組織對青少年菸害防制最有效策略是價格策略,如果能調漲菸品健康福利捐,以提高菸價,這是最好策略。
依現行菸害防制法規定,販賣菸品場所菸品或菸品容器展示,應以使消費者獲知菸品品牌及價格必要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