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思草協會建議 菸捐應以價計徵(聯合報)
發佈日期: 2013-06-03
台灣相思草人權促進協會昨天在立法院旁演出行動劇,諷刺行政院「食品把關無能、漲菸捐卻一流」。協會主張,菸捐應從「以量計徵」改採「以價計徵」,按菸品價格比例徵收。
協會批評,現階段菸捐用途不明,有七成應用於補貼健保,與行政院宣稱要「以價制量、降低吸菸率」的政策目標不符,應將開徵菸捐的政策目標明確入法。且菸捐未來應運用於菸害防制、私劣菸品查緝,讓菸捐用途單純化,落實專款專用。
台灣相思草人權促進協會理事長朱政騏說,支持菸害防制法全面修正,但菸捐徵收應改為「以價計徵」,才能對所有菸品消費者達到「以價制量」效果。否則,消費低價菸品的消費者,反而需負擔較高比例的菸捐,有失公平,而且有鼓勵民眾消費高價菸品之嫌。
台灣菸酒公司工會聯合會理事長趙銘圓表示,他們正在追查菸捐用途資料,發現有些資料不明,他們將繼續監督,不能讓菸捐收入淪為衛生署的小金庫。
財政部日前表示,「菸捐與菸酒稅均為抑制菸品消費的政策工具」,行政院長江宜樺也說,檢討調漲菸捐,希望以價制量,降低我國吸菸率,提高菸害防制成效。
對此朱政騏說,菸捐既然具「專款專用」性質,菸捐應用也該符合開徵的政策目標,用於「菸害防制」,且「以價制量」可能造成偽劣、走私菸品氾濫,所以菸捐也要多用於「私劣菸品查緝」。
菸害防治法第四條明訂,菸捐應用於菸害防治、補助全民健保及癌症防治等項目。但菸權團體日前質疑,十年來超過兩千億元的菸捐,卻只有百分之三費用花在菸害防治,有高達三分之一費用不符菸捐分配立法精神。且補助項目五花八門,很不合理,要求立委、監委應詳細調查。
朱政騏說,現行菸捐用於社福、弱勢醫療等方向無可厚非,但應該改由菸稅或其他國家稅收支出較適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