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超帶香菸 數量逾20條擬法辦(聯合報)
發佈日期: 2012-03-16
【聯合報╱記者陳嘉寧/桃園機場報導】
入境旅客攜帶超過六條香菸可能遭到法辦,台北關稅局昨天著手研擬具體作法草案,將參考去年查獲案件超帶數量,可能以廿條及五十條兩個階段視為是否將旅客函送地檢署的分際。
台北關稅局去年查獲九百十四件超帶香菸的案件,分析之後發現,有四百卅三件數量在廿條以下,廿一條至五十條也有四百廿一件,五十一條以上只有六十件。
海關關員認為,過去海關執法主要審查是否有明顯帶貨供營利情形,也就是俗稱的「商銷」,如果沒有商銷意圖,超帶香菸只沒收、旅客不法辦,但沒有規範具體超帶量。
海關關員私下表示,如果超帶六條以上就全部函送法辦,只超帶六條與超帶一百條的下場一樣,難免招致「用大砲打蚊子」之譏,對旅客也不公平。加上關員輪班,處理標準不一也會引發民怨,有必要有較具體的規範。
據了解,海關初步研擬的草案,可能區分六條至廿條、廿一條至五十條、五十一條以上三個區段,六條至廿條僅沒收不函送法辦,廿一條至五十條沒收並予以警告,再犯即函送法辦,五十一條以上沒收外一律函送法辦。
台北關稅局指出,目前還在研擬階段,要等到財政部及關稅總局指示後才會確定做法,執行前也會公開宣導讓大眾明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