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關稅局研議:攜逾20條菸入關 才法辦(自由時報)
發佈日期: 2012-03-16
〔記者姚介修/桃園機場報導〕對於旅客攜帶超過五條香菸移送法辦的疑義,台北關稅局海關人員昨天整理去年菸品查核資料,研議菸品超量移送法辦的合理數量,傾向於以「二十條」做為標準,攜帶二十條以上香菸入關,若無營業相關證明,就將移送法辦,二十條以下者,則會將超過五條的香菸第一次警告沒入並電腦記載,如再查獲超量即移送法辦。不過這項結果仍要報請關稅總局送財政部決議核備,才會做為執法標準。
旅客攜帶超過五條香菸就將移送法辦的海關執法新制引發各界爭議,台北關稅局昨天將去年查獲超量香菸的案件做分析,結果發現查獲比率最多的為二十條香菸以下,占總數四十七%,二十一至五十條則為四十六%,五十一至八十條為四%,八十一至一百條為二%,一百零一條以上為一%。
但在定義上到底超帶多少才是帶貨、營利?海關官員指出,目前旅客規定可攜帶最多是總數五條(一千支)香菸,一條香菸免稅,剩餘四條可以繳稅攜帶,未來擴大執法的前提是,旅客攜入超量未申報菸酒,如有明顯帶貨供營利以逃避管制者,才要移送法辦。海關未來希望以二十條以上為移送的超量基數,二十條以下者則會在第一次警告沒入並電腦記載,如再查獲超量即移送法辦。
據指出,目前各國香菸攜帶入境的免稅標準大都是一條(二百支),香港只能攜帶十九支香菸,新加坡是完全不得攜入,如被查獲每條香菸罰金最高可達星幣二千元(約台幣四萬六千元),而且不得即時繳款,持有人要先送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