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調漲菸捐,應符合民主原則 ( 立報 )
發佈日期: 2012-08-22
衛生署表示規劃調漲菸品健康福利捐(菸捐),由現行每包加徵20元,提高至加徵40元,最快今年底實施;菸商同時也表示會調漲菸價,每包菸將調漲25元。反菸團體經常以量化的數據,說明菸價和吸菸率之間的關係,證明「以價制量真的有效」。
但是好的量化研究除了提出數據之外,更應該解釋變數背後的社會脈絡,畢竟真實的社會並非概念中的市場模型,「以價制量」的經濟學原理在不同的國家可能會造成不同的效果,而發生關鍵作用的因素,往往是在自變項與應變項之外。例如:有實證研究指出,菸價調漲,可以減少合法菸品的銷售量,並且在國民所得較低的國家更為顯著,其間造成差異的關鍵,可能不是國民所得的高低,而是走私菸品的氾濫與否。從世界各國的實際經驗來看,菸價與走私菸品之間也確實呈現正比,是不可忽略的社會因素。
此外,「以價制量」是具有階級歧視性質的政策手段,應謹慎使用。台灣將近4百萬的吸菸人口中,有8成以上都是基層的藍領勞工,由於可以替代的嗜好品較少,藍領勞工對於菸品的「需求彈性」亦較小。換言之,「以價制量」的政策對藍領勞工的吸菸率影響不大,懲罰的性質反而較多;反之,有錢的人對菸品的「需求彈性」較大,菸價漲時可以輕易的換成其他嗜好品代替。
總之「以價制量」不該被當成萬靈丹,只要政府缺錢、健保虧損,就向吸菸者開刀,而且可能造成走私猖獗、懲罰窮人的副作用。況且,衛生署要調漲菸捐竟然完全沒有徵詢過吸菸者的意見,例如有吸菸者依法成立的社團法人,就應該被列為徵詢的對象,否則衛生署只是片面的聽取反菸團體的意見,嚴重違背民主強調利害關係人審議的原則。
事實上,有關菸捐調整的問題,像是董氏基金會這類反菸團體其實應該利迴避。因為菸捐有3%用於菸害防制,而董氏基金會投標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有關菸害防制的標案,得標率幾乎100%!以國健局2010年至2011年6月有關菸害防制的標案為例,董氏就囊括約2千萬元,還不包括其他專案補助。衛生署與其片面徵詢菸捐的得利者,再高舉「以價制量」的大旗對吸菸者開刀,不如回歸民主審議原則,問問吸菸者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