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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生產過程-陰道生產

發佈日期: 2018-05-24


作者: 國民健康署孕產婦關懷中心

認識生產過程-陰道生產

懷孕到中後期時,準父母可開始依孕婦的懷孕及身體狀況跟醫師或助產師討論,選擇一種合適的分娩方式關係著生產是否能夠順利,因此,除了醫師必須審慎評估之外,產婦自己也要慎重考慮。

    生產方式可分成自然產與剖腹產兩種。臨床經驗顯示,大部分的分娩是以自然生產方式為主的,自然生產就是陰道生產,即胎兒經由子宮收縮與產道擠壓從陰道生下,產後復原較快,住院時間較短。

接近生產期之前,會出現下列幾種徵象:

  1. 輕鬆感:預產期前幾週,胎兒頭部會下降到骨盆腔,孕婦會有輕鬆感,通常食慾較好,呼吸較順暢。
  2. 落紅或現血:表示子宮頸漸開,填塞在子宮頸內的粘液混合少許血液,從陰道口排出。由於胎頭的擠壓造成子宮頸黏膜微血管破裂,也會有現血的出現。一般而言,黏液塞排出後或現血出現後24至48小時內,就會開始分娩。現血的量通常會隨子宮頸漸進的變薄擴張而增加。
  3. 陣痛或腰酸:因子宮收縮而造成的,會有下列特性:
    1. 開始時為不規則疼痛,漸漸的轉變為規則,疼痛隨著時間漸漸加長。
    2. 疼痛的部位在整個腹部及背部,或是尾柢骨處有痠痛感。
    3. 陣痛時子宮變得很硬,不痛時就變軟。
    4. 不會因按摩或走動而減輕疼痛。
  4. 破水(由陰道流出清澈的液體):因保護胎兒的羊膜破裂,通常破水發生在第一產程的活動期。若在分娩過程開始前即破水則稱為早期破水,早期破水的個案中會有80%在24小時內進入產程,因為破水會誘發分娩。此時不管是否陣痛,皆應減少走動,儘快到醫院。

    整個陰道生產過程從規則的陣痛或腰痠開始進入產程,直到胎兒及胎盤娩出,每個人生產所需的時間,有個別差異,平均而言初產婦約14~16小時,第二胎(含)以上的產婦約7~8小時。

陰道生產的產程及相關處置:

第一產程:又分為潛伏期和活動期。活動期特徵為胎兒胸腹部位下降速度加快,子宮頸變薄速度加快。

潛伏期:住院後會進行下列的評估:基本的身體檢查、收集孕婦產檢及目前的分娩資料,包括子宮收縮開始的時間、收縮的頻率、持續時間和強度,落紅、胎膜破裂、胎動;陰道內診瞭解子宮頸變薄、擴張及確定胎位、胎頭下降和胎兒先露部位;確認孕婦的生產計畫和選擇。同時,護產人員會依各醫療院所規定評估胎兒心搏速率。如果產婦是因破水入院,也要觀察羊水性狀並預防破水過久增加感染的風險。

活動期:主要特徵是子宮收縮變強、變密及持續時間變長。在此階段也會經由陰道內診瞭解子宮頸變薄、擴張及確定胎位、胎頭下降和胎兒先露部位,腹部檢查及聽胎心率,測量體溫、脈搏、呼吸、血壓。

第二產程:子宮頸完全擴張到胎兒娩出

此階段可能持續數分鐘到數小時或更長的時間。胎兒產出除了靠子宮收縮外,另外就是要靠孕婦的用力。假使是由於產婦用力不好而造成產程延長,可經由醫護人員的教導與鼓勵,使產婦能正確有效的用力。最後,還可以使用真空吸引或產鉗來幫助胎兒快一點生下來。

第三產程:胎兒娩出到胎盤、臍帶娩出

在此階段主要是協助胎盤娩出及產道的檢查與修復縫合。並觀察預防產後出血。胎兒娩出剪斷臍帶後,護理人員會為寶寶擦身體、吸出口鼻分泌物。醫師會幫產婦子宮按摩,幫助胎盤排出。產婦可全身放鬆,此時比較不會有強烈疼痛感。

第四產程:胎盤娩出後2-4小時

胎盤娩出後,醫師檢視胎盤大小、形狀、重量及完整性,必要時為產婦進行會陰修補,送至產後恢復室觀察產婦的生命徵象(包括呼吸、心跳、血壓)、子宮收縮、惡露量等情形並做肌膚接觸,其目的在讓新生兒及早適應母親身上菌種,降低細菌感染機會,穩定體溫,並促進早期親子關係建立。 

    當產婦產後情形穩定後,就會由護理人員及家屬陪伴送回病房休息。醫謢人員將教導按摩子宮方法,促進子宮收縮減少出血情形,觀察排尿、惡露量情形,提供產後照護內容,包括飲食衛教、母乳哺餵、會陰傷口照護、產後運動等。

    目前雙胞胎妊娠,雖然不是剖腹生產之絕對適應症,不過雙胞胎陰道生產的難度比較高,建議要和婦產科醫師討論,如果兩個胎兒的胎位都正常,陰道生產是可行的,雙胞胎(多胞胎)的待產過程需注意確實有兩個胎心音,以確保兩個寶寶沒有異常變化。

    雙胞胎(多胞胎)出生的第一個寶寶與單胞胎寶寶分娩過程是一樣的,在第一個寶寶出生後,即刻檢查第二個寶寶胎頭的位置,等待第二個寶寶出生期間,應監視其胎心音是否正常或有無其他異常狀況發生,若第二個寶寶是臀位時,可刺破羊膜,抓住腳,使寶寶分娩,此時如有任何異常緊急狀況發生(如子宮破裂),則必需立刻進行緊急剖腹生產。 

    當醫師告知本次懷孕可能是高危險妊娠,需經由完整的產前檢查,來早期預防懷孕過程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建議至就近的「高危險妊娠孕產婦及新生兒照護品質中度級、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生產,在人力及設備較完善的醫療院所,母親及嬰兒的安全較可獲得保障。

參考資料: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孕婦健康手冊(1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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