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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禁止電子煙以保護青少年

發佈日期: 2019-08-26


香港政府提案要全面禁止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品的進口、製造、販售、推廣及行銷等,違反者最高可判刑6個月加上港幣5萬元的罰金。雖然電子煙被認為是比較新式的「傳統菸替代品」,但是青少年很容易去使用電子煙。目前對於電子煙是否要禁止或是規範還沒有一致的看法,但是因為電子煙對於民眾的健康有危害的疑慮,因此全面禁止電子煙還是有其必要性,也只有全面禁止,才能確保這些新興菸品不會影響青少年,並且避免讓新興菸品影響到過去多年來菸害防制的成果。

電子煙有很多的問題,首先是電子煙會有誤導的問題,這些新式的菸品常被菸商錯誤地宣導為較健康的替代品,因為「味道比較淡」且「煙比較少」,誤導吸菸者,以為可以幫助吸菸者戒菸。第二,電子煙比傳統菸對青少年的傷害更大,很明顯水果或糖果口味的電子煙就是為了吸引青少年及女性。

實際上電子煙對於人體的害處沒有比傳統菸要來得少,根據香港食品健康部門的菸害修正案的資料,大多數的電子煙都含有丙二醇,會刺激呼吸道,引起氣喘及其他肺部發炎的疾病,若電子煙中含有尼古丁,也會成癮,同時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風險,也有研究發現,從電子煙所吸入的尼古丁量,和從傳統菸吸入的量是差不多的。

Ban E-Cigarettes to Protect Hong Kong’s Youth. (Feb 13, 2019 / SC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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