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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買菸5成未被拒(新生報)

發佈日期: 2016-05-26


2016-05-20 00:00:00 【記者戎宿安/台北報導】分享
近年來,青少年抽菸率已有下降,但是該如何減少青少年取得菸品的路徑,來防止青少年接觸菸品,也是重要的課題,根據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五萬元罰鍰,但是國民健康署一○四年最新調查結果顯示,有四十八‧五%菸品販售業者未經確認身分便賣菸給青少年。

國民健康署邱淑媞署長說明,現在透過定期公布違規名單、製作「拒售菸品停看聽一本通」教育訓練手冊提供各類業者及邀請業者座談等方式,使各業者了解違規情形並提醒相關法規及改善策略,並建議業者可透過建立內部稽核機制、召開店長會議、辦理員工訓練等,加強第一線賣菸人員不賣菸給青少年的認知及責任。

根據國健署分析,在吸菸學生中,有四十六‧一%的國中生,其菸品通常自行購買,其中有高達五十二‧九%買菸時未被店家拒絕;高中職生高達則有七十一‧五%是自行買菸,且六十七‧一%買菸時未被店家拒絕者。

消基會於一○四年四月至九月期間,針對廿二個縣市抽測六七二家菸品販賣場所調查發現,有四十八‧五%店家未經確認年齡即販售,其中連鎖便利商店廿三%,連鎖超市或大賣場三十八‧九%,檳榔攤、傳統商店等分別高達五十四‧九%及六十六‧四%。

國健署受訪表示,透過菸品販售業者本身員工教育訓練在外部稽查及辦理邀請業者餐與座談會,另外像是附近的社區媽媽及全民的監督下,可以減少青少年取得菸品的機會,以確保青少年的健康,若發現違規賣菸給未成年的業者,可撥各地方衛生局或是菸害防制專線○八○○-五三一-五三一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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