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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菸品販售業 未確認身分賣菸給青少年(中廣新聞網)

發佈日期: 2016-05-26


根據菸害防制法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給未滿18歲的人,不過根據國民健康署最新調查結果顯示,有近一半的菸品販售業者未經確認身分便賣菸給青少年。

這項調查顯示,48.5%菸品販售業者未經確認身分就賣菸給青少年,雖從趨勢上觀察,數字比例在持續下降,但仍有改善空間。國民健康署未來將會同地方政府,結合社區志工、民間團體共同監督,加強稽查。

同一調查顯示,國中學生吸菸的比率由97年的7.8%降到104年的3.5%,已經降低超過一半,高中職學生吸菸率由96年的14.8%降到104年的10.4%,也降低近三成。

這些吸菸學生中,國中生有將近一半菸品是自行購買,其中高達5成以上買菸時未被店家拒絕,他們最常買菸的地點為傳統商店;高中職生高達71.5%是自行買菸,且67.1%買菸時未被店家拒絕者,最常買菸的地點為四大超商。

調查進一步分析,未經確認年齡即販售煙品的商店,連鎖便利商店23%,連鎖超市或大賣場38.9%,檳榔攤、傳統商店等分別高達54.9%及66.4%。若與103年違規情形比較,連鎖便利商店及檳榔攤改善情形最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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