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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戒菸迷思 電子煙應盡早納入"菸害防制法"管理 ( 新網 )

發佈日期: 2015-09-17


戒菸原本是有益健康的事情,但電子煙商打出「電子煙不是菸」、「電子煙無害」、「電子煙幫助戒菸」等廣告標語,很可能誤導消費者,許多人既吸電子煙又吸紙菸反而會越吸越多,讓想戒菸的人喪失戒菸的時機。
高雄榮總戒菸治療管理中心主任薛光傑表示,一般吸菸者會導致皺紋增加、失明、掉牙、掉髮、截肢、陽痿,還會增加肺癌、喉癌、口腔癌、乳癌等發病機率,電子煙除了含有尼古丁,還有重金屬、甲醛,充電及使用也有爆炸的危險性,市面上各式電子煙填充劑隱含多種未知添加物,有可能成為攜帶毒品的載具,在西方國家常被添加大麻,在中國則常被添加甲基安非他命,電子煙和其他菸品功能一樣,就是傳送尼古丁給吸菸者,一樣會造成上癮,若同時使用電子煙和紙菸,不只無助於戒菸,反而用量更大。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指出,過去電子煙隱藏在拍賣網上違法販售,現今消費者購買電子煙很容易,電子煙商現在不只開設專屬網站,甚至出現連鎖實體店面、舉辦電子煙趴等作為,都已經抵觸到衛生福利部所管理的《藥事法》。根據民眾自發性的檢舉電子煙違法販售案件統計顯示,自100年的39件激增至103年的670件,2015年上半年更高達4,436件,顯然電子煙在社會上相當氾濫,嚴重影響菸害防制及國人健康。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直批,衛福部堅持電子煙用《藥事法》管理可以嚴格杜絕非法,但電子煙製造業者皆不在台灣生產,無法重罰任何人,從民眾檢舉案數量急劇飆升的情況來看,政府公衛政策對於廣大消費者的使用行為束手無策,只能坐視好奇的年輕人染上尼古丁癮、想要戒菸的成年人越陷越深。
林清麗強調,衛福部尚未核准電子煙產品販售,舉凡製造、輸入或販賣都不合法,《藥事法》不但沒有發揮遏止作用,電子煙商才敢將經營規模擴大,全台實體店面就有7家。她在此呼籲,首先要將電子煙納入《菸害防制法》管理,行為端就能受到控制,其次是全球逐漸嚴格執行菸害防制,輸送尼古丁的電子煙當然往後都會被列為不能陳列的菸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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