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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菸品予未成年 違規業者達4成( 優活健康網 )

發佈日期: 2013-10-21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於7~9月間抽查菸品販賣情況,抽查台南市16區販菸場所,不合格率達46.8%。由已滿十八歲的學生志工,穿著高中學生制服到超市等販菸場所購買菸品,店員對穿著制服或疑似未滿18歲購買者,是否要求出示身分證件才售予菸品。
測驗採取標準化的菸品購買流程,由已滿十八歲的學生志工,到超商、超市、雜貨店與檳榔攤等販菸場所購買菸品,實測店員對穿著制服或疑似未滿18歲購買者,是否依法要求出示身分證件才售予菸品。若喬裝志工未出示證件尚能買到菸品,即判定為不合格。
違法販賣菸品給未成年 可開罰
呼籲所有販售菸品業者,切勿存著僥倖的心態,違法販售菸品給未滿18歲者,應該要確實遵守國家法律,遇疑似未滿18歲者,多做確認年齡的動作,才不會為了蠅頭小利而吃上巨額罰單。
業者應加強把關 維護青少年健康
希望所有販售業者與社會民眾,對青少年多多問一句,就能適時制止未成年人買菸。透過這樣積極的把關,使青少年免於接觸菸品危害,讓青少年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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