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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提案禁展示菸品 國健局樂見( 台灣時報 )

發佈日期: 2012-11-09


〔本報綜合報導〕國民黨籍立委王育敏擬提案修法,禁止商店公開陳列菸品;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及教育部都說,樂觀其成。

王育敏昨天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現行法令雖規定商店不得賣菸給未成年人,但根據調查,曾抽菸的國中生有卅二.七%會自行買菸,其中高達五十八.五%買菸時不曾因未滿十八歲遭拒絕;曾抽菸的高中職學生中,也有六十二.八%不曾被拒絕。

王育敏也在記者會播放影片,穿制服的學生順利在商店買菸,並在公車候車亭吸菸,可見執法不力,國健局和教育部應嚴格把關,加強查緝密度,或不定時抽查超商監視器錄影。

她說,現在超商櫃台後方大幅展示菸品,視同廣告,也會誘惑青少年,將參考冰島、挪威等國作法,推動菸害防制法修法,禁止店家公開陳列菸品。

與會的董氏基金會義工陳淑麗表示,今年暑假陸續接到民眾檢舉,菸商在學校附近的零售商店、咖啡廳、餐廳等進行各式醒目菸品陳列,甚至把菸品作為精品展示。

國健局衛生教育中心主任馮宗蟻會中表示,對修法樂見其成,國健局每年稽查商家超過十萬次,從民國九十八年至今已對一○六家商家開罰,收得新台幣一○六萬元罰款。商家違反展示菸品規定或賣菸給未成年人,將依法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呼籲商家不要觸法。

與會的教育部體育司專門委員林哲宏表示,將與國健局、學校合作,加強查核學生放學後安全、買菸、吸菸情形。

現行法令規定,販賣菸品場所,應於明顯處標示警示圖文;菸品或菸品容器展示,應以使消費者獲知菸品品牌及價格之必要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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