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菸毒有理 (台灣時報)
發佈日期: 2011-04-15
禁菸毒有理
【莊柏林】
由於反菸團體施壓,要把菸捐由現行的十一點八元提高到三十一點八元,禁菸範圍也要擴大到海水浴場、公園、體育場等戶外場所,目前,已有多位立法委員連署修改八十六年三月十九日公布施行之菸害防制法,預計六月底前通過。
抽菸有害健康,甚至可能導致肺癌,已是常識,因此禁菸也就有衛生角度,對他人而言,亦有道德高度,如此,立法委員多數不敢反對禁菸,如無意外,應會通過上開反菸修改草案。
反菸團體的道德使命感,促成餐廳、辦公室、圖書室、教室、表演廳、禮堂、會議廳、飛機、汽車、電梯間、車廂等室內公共場所禁菸,確實是造福國民的功德,如能擴及戶外公共空間,也是功德。
這種功德,如能擴張到禁毒,不僅造福人民健康,也可減少因販毒吸毒而觸犯九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修正通過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長期坐牢,所以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都禁止毒品,尤其回教國家,處罰都相當嚴重。
(作者為律師、前國策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