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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促修法 落實無菸菸害環境 (中華日報)

發佈日期: 2011-04-12


民團促修法 落實無菸菸害環境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眼見青少年吸菸率上升,董氏基金會等 150個團體昨天提出四大主張,聯合推動菸害防制法修法,呼籲禁止公共場所吸菸、提高菸稅與菸盒警示、禁止菸品促銷,以落實無菸害環境,確實保障青少年免於菸草危害。

台灣成年人的吸菸率和歐美國家相似,約在 2成左右,但近 3年青少年的吸菸率卻從 6%增加到 8%,不降反升。董氏基金會結合消基會、台灣癌症基金會等 150個民間團體,聯合提出「菸害防治法」與「菸酒稅法」修正草案,並提出 4大訴求,包括「室內公共及工作場所全面禁菸」、「增加菸稅」、「禁止菸草產業的廣告、促銷及贊助」、「菸品容器大幅警示及去商標化,並禁止菸品展示」等。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世界衛生組織將 2011年訂為履行「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年,台灣雖然已在 2005年批准這項公約,但在法律與執行面上卻沒有完全符合公約規範。尤其現行現行菸害防制法有漏洞可鑽,「室內工作及公共場所」未依國際公約百分百禁菸,且場所負責人對違法吸菸行為不聞不問也無罰則,無法確保國人免於二手菸害。

加上台灣的菸稅 24年來未曾調漲,不但無法以價制量,更達不到預防青少年輕易加入吸菸行列的效果;且菸品可以公開陳列且警示圖文面積僅印製 35%,是全球最低;此外,台灣未參照公約全面禁止菸草產業的廣告、促銷和贊助,加上現行對於菸草公司違法廣告的處罰與菸草公司的獲利不成比例,導致菸草公司有恃無恐、違法更時有所聞。  因此,民間版「菸害防制法」及「菸酒稅法」修正草案,除希望明文將海水浴場、公園等戶外場所,必須設置指定吸菸區,也要求增加菸稅 20元,以達到以價制量的效果。

台灣癌症基金會副執行長蔡麗娟表示,網咖、撞球館、保齡球館或複合式休閒館等年輕人經常出入的公共場所,違法吸菸狀況時有所聞。加上全國至少有 8萬個販菸場所,而全國僅有約 400位的衛生稽查員,因此,也希望擴大稽查機制,並將未依法勸阻吸菸的場所負責人列入罰則,降低菸品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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