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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擬全禁菸 公園也不能抽 (自由時報)

發佈日期: 201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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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擬全禁菸 公園也不能抽 (自由時報)

〔記者施曉光、王孟倫、邱俊福/台北報導〕癮君子的荷包將越來越薄,能吞雲吐霧的場所也將越來越少!在「董氏基金會」遊說推動下,最近朝野立委共同完成連署「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重點包括每包香菸課稅一口氣漲二十元,公共場所幾乎都將全面禁菸,商店不能再展示任何菸品或其圖案,菸盒上的警語及圖案更須達到菸盒面積的九成。

草案也禁止菸品增添菸品口味、氣味、維他命、藥草或其他可能致人誤認對身體有益的添加物,且不得增添吸引力的額外添加物或著色顏料。

該提案由國民黨立委江玲君、丁守中、羅淑蕾、林明溱、楊麗環與民進黨立委田秋堇、劉建國等七位跨黨派立委共同提案,已有十九名立委參與連署。

修正內容將現行菸品應徵稅額由五百九十元,大幅提高到一千五百九十元,也就是目前每包香菸課稅十一.八元,多加二十元,提高為三十一.八元。台灣菸酒公司表示,若該法案通過菸價就會調高。目前國產香菸最低價為四十五元,調高後為六十五元。日系與歐系知名品牌香菸售價估計每包都將破百元。

警察負責取締裁罰

鑑於各地衛生機關稽查人力不足,修正草案增訂地方主管機關可委由警察機關執行取締兒少、孕婦吸菸行為,及禁菸場所違法吸菸取締、裁罰。

為推動百分之百無菸場所,目前「三人以上共用」才要禁菸的室內工作場所,以及晚間九點以後營業且十八歲以上才能進入的酒吧、視聽歌唱場所,通通全面禁菸。

體育、運動、健身場所全面禁菸,不再僅限室內型態;大眾運輸場站禁菸範圍增納機場、停車場、碼頭,並刪除現行老人福利機構、旅館、商場、餐飲店及其他供公眾消費的室內場所禁菸但書規定,所以即便有設獨立空調、隔間的室內吸菸室或半戶外開放空間,也都不准吸菸。

另像寺院、廟宇、教堂、集會堂及其他供參拜、集會的宗教場所,商辦、住商混合以及集合式住宅建築物的室內公共區域,也都納入全面禁菸場所;目前未受規範的公園、海水浴場,除非設置吸菸區域,否則也得全面禁菸。

商店擬禁開放陳列

草案也讓業者不得開放陳列販售菸品,只能揭示品牌、價格等清單。至於菸品容器警示圖文與戒菸相關資訊的標示面積,由現行面積三十五%增加到九十%,菸品容器外表面積除標示警示圖文與戒菸相關資訊區域外,應以全國統一底色印製;業者若違反規定,罰鍰由現行最高五百萬元調高為一千萬元,且違規次數若達三次以上,還要被罰停止製造、輸入或販賣一年至三年。

菸品通路商認為,菸品警示圖增加至九成的做法係全球罕見,也等於包裝只剩下品牌名稱,不利消費者辨識。進口洋菸廠商則態度低調,不願多表示意見。

國內菸品通路商表示,菸稅每包調高二十元的幅度太高,讓走私菸的活動空間更加大,建議分批逐步實施。

多數警官私下表示,平日工作量已相當沉重,若還要負責取締吸菸,根本負荷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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