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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品去商標化 民間促修法 (中華日報)

發佈日期: 2011-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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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品去商標化 民間促修法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為防制青少年吸菸,澳洲、英國將率先執行菸品去商標化及禁止菸品展示,董氏基金會等民間團體也將聯手推動菸害防制修法跟進。

2011年是 WHO世界衛生組織訂定履行「菸草控制框架公約( FCTC)」年,澳洲、英國將推動「菸盒素面包裝及禁止菸品陳列展示」政策,台灣民間團體也聯手發動菸害防制法修法,促請立法院研議並通過符合 FCTC的條文,包括菸盒素面包裝、禁止菸品展示及印製大幅警示圖文,全力防制青少年吸菸。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秘書長黃嵩立表示,菸盒警示圖文是傳達菸品危害意識及戒菸資訊最直接且重要的管道,全球超過 40個國家已執行印製大幅警示圖文,台灣雖已跟進,但警圖印製面積僅 35%,是所有國家面積最小的,為迎戰台灣日益嚴重的少年吸菸問題,推動菸盒素色包裝,並將警示圖文面積提高到 90%,已責無旁貸。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也表示,菸盒素面包裝將可以有效斷絕菸品對青少年的吸引力,並且可使兒童、青少年對菸品不再有品牌的吸引力及辨識度,是不可或缺的菸害防制新利器。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長陳曼麗指出,台灣菸害防制法至今已歷經 4年,許多條文並未完全符合 FCTC規定,修法有其必要。

因此,包括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台灣癌症基金會、荒野保護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國際醫學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民間團體聯手提出 4大修法訴求,要求室內公共及工作場所全面禁菸,同時擴大查處機制;菸盒印製大幅警示圖文並採素面包裝,且禁止菸品陳列或展示;禁止菸草產業進行任何形式的廣告、促銷及贊助,並加重罰則;全力促請增加菸稅,俾以價制量及有效減少青少年吸菸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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