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revious

茲卡病毒感染症防治回歸常態,六大策略長期整備應變

發佈日期: 2017-02-08

收藏

鑑於全球茲卡病毒感染症疫情逐漸趨緩,世界衛生組織(WHO)於去年11月18日宣布解除茲卡病毒感染症為國際公共衛生緊急關注事件(PHEIC),且我國中央與地方均完成106年茲卡病毒感染症的應變整備規劃,茲卡病毒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於今(106)年1月26日奉行政院同意准予解散,防治工作回歸常態運作,將以加強病例與疫情監視、深化社區動員及衛教宣導、強化病媒監測與控制、完善醫療檢驗整備及臨床照護、提升研究發展量能並增進國際合作及推動跨部會分工與合作六大策略,面對茲卡病毒感染症的挑戰。

茲卡病毒感染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05年2月2日成立以來,衛生福利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科技部、外交部及國防部等中央部會與地方政府齊心合作,在防疫資源整備、邊境檢疫與境外防疫、民眾衛教溝通、醫療與檢驗量能整備、孳生源清除與查核等方面多管齊下,成功阻絕疫情於境外,未造成本土傳播,僅13例境外移入病例,其中亦無孕婦及新生兒感染個案。

疾管署未來將持續關注WHO與國際最新疫情資訊與發布之技術性建議指引,即時更新防治作為;透過常態性召開之「行政院重要蚊媒傳染病聯繫會議」強化中央與地方的溝通協調與合作;督導並協助各縣市政府推動茲卡病毒感染症防治工作,並與國家蚊媒傳染病防治研究中心合作,研發防治新技術,以科學實證支援地方之防治實務,共同審慎應對茲卡病毒感染症之長期挑戰。

全球自2015年以來,已有70國/屬地具茲卡病毒本土病例紀錄,中南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整體疫情趨緩,惟仍有少數國家疫情持續,東南亞國家近期陸續傳出茲卡疫情,須提高警覺;疾管署將迄今持續將具流行疫情或可能有本土傳播之66國/屬地列為第二級警示(Alert),寮國等4國曾有疫情,惟2016年尚未報告病例,旅遊疫情建議列為第一級注意(Watch)。

疾管署呼籲,民眾如需前往茲卡病毒流行地區,應做好防蚊措施;離開流行地區後請依循「1+6原則」,暫緩捐血至少1個月、男女無論有無症狀,都應採取安全性行為(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及延後懷孕至少6個月,並落實自主防蚊措施至少三週。入境時如自覺可能感染茲卡病毒,應主動聯繫機場檢疫人員;返國後兩週內如有不適,應儘速就醫並告知旅遊史。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