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電子煙能戒菸?藥師警告尚未合法! 想戒得靠「6藥物」(ETtoday新聞雲)
發佈日期: 2018-06-13
文/國泰綜合醫院藥劑科藥師 陳逸華
菸含有7千多種化學物質,包含尼古丁、菸焦油、一氧化碳等有害成份。菸品除了增加罹患癌症的風險,還會導致慢性阻塞性肺病、心血管疾病、胎兒異常等,而二手菸亦會危及周遭人們的健康。長期吸菸會造成尼古丁成癮,如果突然停止吸菸,會產生戒斷症狀,如暴躁易怒、失眠、焦慮等。
戒菸除了強烈的意志力,還需由專業人員提供戒菸諮詢或輔助藥物,才能提高成功戒菸的機會。台灣自2002年開始,實施二代戒菸治療試辦計畫,提供18歲以上之尼古丁成癮者,每年2個療程、每療程最多8週次的藥物治療及簡短諮詢服務,並補助戒菸輔助藥物及醫師戒治服務之費用。
目前國內核准使用的戒菸輔助藥物,分為「尼古丁替代藥物」與「非尼古丁藥物」兩類:
一、尼古丁替代藥物
此類藥品是透過皮膚、口腔黏膜等途徑,提供身體較低量且穩定濃度的尼古丁,藉以部分取代原經由吸菸獲得的高量尼古丁,可減緩停止吸菸後戒斷症狀的嚴重度,降低對吸菸的渴求。目前國內將其列為指示用藥,有以下4種劑型:
1.貼片
適用於幾乎整天都有菸癮或清晨第1根菸難戒者,高度菸品依賴者可於睡前使用,若失眠嚴重者可改為早上貼並於睡前撕下。每日使用1次,黏貼於上臂、大腿等無毛髮脂肪層較厚的部位,最好每天更換黏貼部位。貼片可降低平常對尼古丁的需求,但對於突發的菸癮則無法獲得有效緩解,此時可併用速效型藥品(如口嚼錠、口含錠)。
2.口嚼錠
可依據個人實際需求,自行調整用藥的劑量與時機,適合嘴巴一停就想吸菸的戒菸者。出現菸癮時,透過緩慢咀嚼藥錠,將尼古丁釋放至口腔黏膜,此時口腔會出現辛辣感,之後暫停咀嚼,並將藥錠置於口頰內側以利黏膜吸收,等到味道變淡時再繼續咀嚼,反覆以嚼10下、停3分鐘的順序,使用1顆咀嚼錠約20-30分鐘。使用時應避免咀嚼太快而將唾液吞入胃中,除了會引起噁心與消化不良,也會使尼古丁被胃酸破壞。
3.口含錠
適合不方便咀嚼或喜歡含喉片感覺的戒菸者。使用時置於臉頰黏膜內側,每隔幾分鐘輪流在口腔兩側移動,通常約20-30分鐘後,可完全溶化而吸收至體內。口含錠不可咀嚼或吞嚥,否則不僅降低有效治療濃度,也可能造成胃腸 不適 ,如打嗝 、噁心與燒灼感。使用咀嚼錠及口含錠時,避免飲食或飲水,用藥前與用藥時也應避免酸性飲料。
4.口腔吸入劑
適合不習慣手上沒菸的戒菸者。經由此劑型所吸入之尼古丁含量低,在口腔黏膜即被吸收進入體內,並無法到達肺部。一個藥液匣可連續使用20分鐘,吸入時以小口吸,避免喉嚨刺激,藥匣開啟超過12小時應該換新藥匣。
二、非尼古丁藥物
包括bupropion與varenicline,皆屬於處方用藥,需醫師處方。
1.Bupropion
為一種非典型的抗憂鬱劑,能抑制多巴胺(dopamine)與noradrenaline的再吸收。吸菸行為的部分原因,可能與大腦缺乏dopamine、noradrenaline或serotonin有關,此藥品適合想以口服藥戒菸或併有憂鬱症之戒菸者。開始使用的第1-3天,每日口服1次150mg,第4天開始增至每日2次,持續7至12週,必要時可延續治療達半年至1年。如有癲癇病史或頭部外傷者,應避免服用。
2.Varenicline
屬於一種天然生物鹼-金雀花鹼,為尼古丁α4β2受體的部分致效劑(partialagonist),產生部分類似尼古丁的作用,使中腦持續釋出多巴胺,以抵消戒菸初期因多巴胺濃度降低所導致的戒斷症狀;此外,因其對受體的高親合力,可阻斷尼古丁與受體之結合,藉以阻擋尼古丁的成癮機制。使用方式為口服,前1-3天每日一次0.5mg,第4-7天每日早晚一顆0.5mg,第8天之後每日早晚一顆1mg;建議之治療期為3個月,必要時可延長為6個月。常見副作用為輕度頭痛、噁心等。
嘗試戒菸時,專業人員會協助患者設定一戒菸日,「尼古丁替代藥物」能較迅速緩解尼古丁戒斷症狀,可於戒菸日開始使用;,而「非尼古丁藥物」則因作用較為緩慢,需在戒菸日之前1-2週開始使用,才能在戒菸日時產生療效。
近年來電子煙盛行,但電子煙若含尼古丁成分且宣稱戒菸療效,國內是以藥品列管,目前仍未有電子煙合法登記為藥品。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民國102至104年電子煙檢查結果顯示,尼古丁檢出率高達70%,而其補充液也檢驗出甲醛、乙醛等致癌物。對於電子煙是否能有效戒菸,目前仍未有定論。建議有意戒菸的民眾,可經由合約醫療院所、社區藥局等舉辦之戒菸班、或免付費戒菸專線,由專業人員提供協助。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