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認為法院強迫菸商刊登反菸廣告,不但為時已晚且微不足道
發佈日期: 2018-05-10
Marketers Say Big Tobacco’s Court-Mandated Anti-Smoking Ads Are Too Little, Too Late
一些跨國大菸商同意以五項「糾正聲明」澄清吸菸的危害,這些菸商將在CBS、NBC及ABC的黃金時段播出反菸廣告,另外也將在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和華爾街日報等主要報紙上,刊登全版的廣告。
2006年,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區法院裁定,菸商利用伎倆誤導美國人民,因此強制要求菸商發布這些「糾正聲明」,但菸商透過多年的上訴拖延這些聲明,現在所面臨的只是一個相對過時的懲罰,且絕大多數吸菸者可能都不會看到這些廣告。
反菸團體Truth Initiative的執行長Robin Koval告訴媒體,菸商其實希望這些廣告沒有人會看到,因為當時(2006年)所謂黃金時段的電視和報紙,如今可能很多年輕人並不會看到這些廣告,然而年輕人一直以來是菸商欲積極行銷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