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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菸場所供熄菸器可罰五萬 衛生單位籲守法(新頭殼)

發佈日期: 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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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衛生局表示,近來發現各營業場所內擺放菸灰缸、水杯、飲料罐等,當作熄菸器具使用之情形相當氾濫,因此呼籲各禁菸場所負責人加強管理,請勿提供熄菸器具供吸菸民眾使用,以免觸法。

衛生局指出,近來衛生稽查員前往網咖、KTV等全面禁菸場所進行菸害防制稽查時,經常發現桌上置有菸灰缸、水杯等,或裝水桶子供消費者熄菸。經詢問該場所負責人多以不知道或只是提供吐檳榔汁用以規避責任。為遏止歪風,衛生局言明將嚴格進行輔導、稽查,以維護民眾健康。

依《菸害防制法》規定,於全面禁菸場所,提供熄菸器具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吸菸行為人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衛生局希望消費者及負責人遵守規定,切勿以身試法。

另衛生局也表示,南投縣共有82家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可提供專業諮詢和衛教協助民眾戒菸,戒菸機構名單可至衛生局網站查詢,歡迎有戒菸需求之民眾多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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