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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盒警示「圖」「文」是否僅分別表示「情感」及「事實與資訊」?

發佈日期: 2017-09-11



Factual text and emotional pictures: overcoming a false dichotomy of cigarette warning labels / tobacco control / Apr 20, 2017

研究背景:

法院在審視美國第一套菸品警示圖文時,將文字說明部分認定為事實真相與有用資訊,圖像部分則認定為情感訴求。本研究目的在探討菸盒上的文字與圖像,讓民眾感受到的「事實資訊」與「情感」是否有差異。

研究方法:

採線上研究,1,838名美國成人為研究對象,其中,不吸菸者 764人、過去2年已戒菸或目前正在戒菸者 505人或吸菸者 569人。每位參與者需評估81則警示圖文中的9則,並說明當他們看到每一則警示圖文時所感受到的訊息、事實及負面情感,使用線性混合模式分析每個參與者在觀察不同警示圖文時的感受。

研究結果與結論:

本研究結論與法庭認定的結論不同,法庭認為圖像部分主要是傳達「情感」而非傳達「事實與資訊」。但本研究結果發現,警示圖像被認為可傳達事實與資訊,而文字也會引發情感,而情感和訊息其實是息息相關的。此結果可提供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應對警示圖文不只是「純粹的事實或沒有爭議」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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