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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7/29公告

發佈日期: 2016-12-29


(This Week in CTP – July 29, 2016/ FDA)

電子煙的議定法規即將生效

電子煙的議定法規即將於8/8生效,其中的規定哪項適用於您?
美國FDA食品與藥物管理局的電子煙議定法規即將於2016年8月8日開始生效,這項法規將食藥局對於菸草的法律監管範圍,擴大到電子煙,包括尼古丁電子傳遞的器具(ENDS),例如電子煙及尼古丁煙霧筆,還有雪茄、水菸、菸斗、尼古丁膠及無菸菸草等。

雖然食品與藥物管理局的法規將在8月8日開始生效,只有部分法規定是在當天就開始執行,這裡將主要的條款進行匯整,提醒您生效的期限。開始生效及遵循的日期一併在網站上公佈,而最後規定的相關文件,則提供了最完整的訊息。

限制菸草產品販售給青少年,在8月8日開始生效

從8月8日開始,許多規定開始限制販售新納入規範的菸品給青少年,從這天開始,包括零售商還有其他的賣方都要納入,相關註記如下:

•不得銷售電子煙、水菸或菸斗、雪茄給未滿18歲的未成年青少年。27歲以下的成年人若想購買上述產品都必需出示有照片的身份證件供檢查。
•不得使用自動販賣機販售菸品,除非該場所是完全禁止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進入的地方。
•不得提供任何新納入規範菸品的免費樣品,包括菸品製造商、進口商及分銷商等也一併適用。

食藥局也有宣傳的單張提供相關菸草製品相關規定的訊息,可從網站下載,或是訂購。

還有更多相關的規定是在8月8日或是本月月底開始生效
8月8日開始,有另一項條文開始生效,在沒有通過食藥局的規定之下,禁止販售標示「較無危害的菸草製品」,這些製品包括產品上的標籤、標示或廣告宣稱如下:

•宣稱可以減少吸菸所造成疾病的風險,或是宣稱危害較少
•產品或其所產生的煙霧有較低濃度或較少的危害物質暴露量
•產品或其所產生的煙霧不含或是沒有危害物質

關於「較無危害的菸草製品」所選用標示詞句若含有例如以「低量」、「淡」或是「微量」等字眼的標示都要修改但修改期限會稍延後,詳細的資料可以在美國食藥局的網站上搜尋「改善風險」(modified risk)就能找到。其他相關的規定將在今年年底或是來年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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