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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nrt Room View Network(CVN) 法庭觀點報導:跨國菸草公司在一個求償1,670萬美金的訴訟案勝訴,因為吸菸導致肺癌死亡是明知有危險吸菸者的自由選擇

發佈日期: 201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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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bacco Giants Prevail in $16.7M Trial Over Smokers Fatal Lung Cancer/ CVN /Jun 22, 2016)

美國邁阿密報導:陪審團在6月21日宣告美國雷諾菸草公司及菲利普莫里斯這兩間大菸草公司因為造成佛羅里達州一名吸菸者因肺癌而死的訴訟案無罪。
陪審團在不到5小時的時間就做出結論,認為Barbara Meachem女士雖然因為尼古丁成癮,吸了超過40年以上的菸,但尼古丁的成癮並非是導致她在1993年因為小細胞肺癌而死亡的主要原因。
Meachem女士的案例是佛羅里達州數千個集體控訴菸草公司的其中之一,而其中最早是源自於1994年從Engle v. Liggett Group集團的集體訴訟案。陪審團發現菸草公司明明知菸是有危害且會成癮的物質,但菸草公司卻將這些訊息隱藏起來不讓民眾知道。雖然最高法院撤銷集體訴訟要求個別審議,但若能證明吸菸者是因為受到尼古丁成癮而導致吸菸引起相關的疾病,允許每個原告能根據上述陪審團所作的結論進行上訴。
經過長達一週的審問,星期二判決書的關鍵是尼古丁成癮是否在法律上導致Meachem女士罹患癌症,在星期一結束討論之結辯中,原告Kaiser律師提醒陪審員說根據成癮專家Judith Prochaska博士的作證Meachem女士是因尼古丁的成癮導致數十年來她需要吸菸滿足尼古丁癮,也因此她身上累積了足以導致癌症的毒素。

原告律師Kaiser也指出Meachem女士在過去幾十年曾嘗試許多方法來戒菸,包括使用針炙或是尼古丁口嚼錠,來此作證的很多人都說她有很強的動機想要戒菸,她真的是用盡了各種方法戒菸,絕無證據說:「每個人都會死,我就是想享受吸菸的片刻。」是她說的。

但是菸草公司菲利普莫里斯公司辯稱Meachem女士雖然知道吸菸的危害但仍繼續吸菸,這是她的自由意志選擇,而非因為成癮,導致她的癌症,在星期一的結辯會上被告律師Kathleen Gallagher認為Prochaska博士不能說Meachem女士在1969年以前就尼古丁成癮,在當時的5年前(1964年)醫務總署就已經報告吸菸會導致肺癌,且Meachem女士在1967年的時候也曾警告她的女兒吸菸的危害。Gallagher認為,Meachem女士雖已知吸菸有害健康,但她在當時會繼續吸菸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她自己選擇想吸,她聽過那些警告,她也知道吸菸所造成有危害。

被告律師Randal Baringer則是代表雷諾菸草公司,補充說Meachem女士只是斷斷續續吸雷諾菸草公司的菸,她要吸好幾年的菸才變成每天都吸的吸菸者,而且她在Prochaska認為她成癮年代在1969年的10年前就不吸雷諾菸草公司的菸了,1969年是Prochaska博士認為Meachem女士開始成癮的時候,Meachem女士吸雷諾菸草公司的寶馬(Pall Mall)菸斷續不顯著,而且是在診斷出癌症30多年前的事情了。雙方的律師沒有立即對此結果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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