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吸電子煙年增1% 國健署將推動修法列管(聯合新聞網)
發佈日期: 2016-09-20
市售電子煙琳瑯滿目,部分含尼古丁卻誤導民眾無害、不會成癮,也有的標榜無尼古丁、是維他命棒,市面上甚至出現實體店面與菸吧俱樂部,國中生吸食者依年成長1%,高中生成長2%。對此,國健署長王英偉表示將全面修訂「菸害防制法」,並管控電子煙,預計十月底提出草案;不管成分有無尼古丁,皆以比照現行菸品管制為修法方向。
日前台南沃德維普企業社販售電子煙遭市府裁罰,業者提行政訴訟獲勝訴,乃因成分無尼古丁、不算菸品,因此不屬藥物管理範疇。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認為,電子煙無論有無含尼古丁都應納管,因市面上電子煙百百種,內容物可能不明而造成人體危害,若不納管,將成為廣大民眾的「入門菸」,後患無窮。
目前台灣對電子煙填充物無法可管,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秘書長黃嵩立表示,電子煙通常含有6至24毫克尼古丁,會成癮且無助戒菸;其加熱後產生的甲醛及乙醛含量,為紙菸的10倍,國內外甚至發現有電子煙填充劑含有大麻、甲基安非他命等藥物。此外,無論在使用、充電、測試或未使用狀態,均頻傳爆炸事件。
黃嵩立說,電子煙內的「霧化」傳輸器未經足夠的藥物動力學研究,吸入不適當劑量恐影響安全;且能吃不見得適合吸入,許多電子煙內容物不明或不純,吸入後影響堪慮,而纖細的肺部一旦破壞就難以恢復。
國健署統計,去年度有18萬名成人使用電子煙,103年至104年間,吸食電子煙的國中生自2%成長至3%,高中生更自2%成長至4%。董氏基金會接獲民眾檢舉違法販售案件,過去五年成長160倍,今年至目前已有4,376件。國健署調查,超過九成民眾贊成加強管理電子煙、室內公共場所禁用電子煙、禁止販售給未成年人。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副董事長游開雄表示,市售電子煙都未經衛生主管機關許可,販售都是違法。即使不含尼古丁,但因非藥品,因此若廣告宣稱可戒菸,可依藥事法處最高兩千五百萬罰鍰;若不含尼古丁也未宣稱可除菸癮、但外型與菸類似,可依菸害防制法處製造與輸入業者最高五萬元,處販賣業者最高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