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5%店家賣菸「不看身份證」 高中職生最愛偷去超商買(ETtoday)
發佈日期: 2016-05-26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國健署「2015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國中學生吸菸之比率由2008年的7.8%降至2015年的3.5%,已經降低超過一半,高中職學生吸菸率由2007年的14.8%降至2015年的10.4%,降幅亦近三成。然而,吸菸學生中,仍有46.1%的國中生與71.5%的高中職生會自行購買菸品,超過半數皆未被店家拒絕;前者最常買菸的地點為傳統商店,後者則為為四大超商。
根據《菸害防制法》第13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依據國民健康署2015年最新調查結果顯示,有48.5%菸品販售業者未經確認身分便賣菸給青少年,雖然較2014年略有進步,仍有持續改善空間。
為了解各類菸品販售業者違規賣菸情形,國民健康署委託消基會於2015年4月至9月間針對22個縣市抽測672家菸品販賣場所,安排年滿18歲工讀生身穿制服以「喬裝測試」方式至店裡買菸,測試業者是否拒絕賣菸,結果發現有48.5%店家未經確認年齡即販售,其中連鎖便利商店23%,連鎖超市或大賣場38.9%,檳榔攤、傳統商店等分別高達54.9%及66.4%。
與2014年違規情形比較,連鎖便利商店及檳榔攤改善情形最明顯,違規率分別下降15.8%及14.7%,但連鎖超市或大賣場及傳統商店卻分別上升了4.4%及7.1%,還有努力改善的空間。
為了降低青少年吸菸率,國健署與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將持續全面加強各販售點稽查及輔導,並將歷年合格率較低如傳統零售業列為跨縣市聯合稽查優先抽查的場所。另結合社區健康營造志工資源,至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1公里範圍內之販菸場所宣導拒售菸品技巧,監督記錄違規賣菸情形。2015年共稽查35萬7408次,處分570件,罰鍰543萬834元。
「賣菸是一時,健康是一世人的代誌。」邱淑媞提醒,業者如懷疑買菸者為未滿18歲者,應請顧客出示身分證件,並表達拒售菸品予未滿18歲者之立場。也期望能將拒售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的教育訓練納入公司的常規訓練課程,讓拒售菸品的觀念落實到第一線菸品販售人員心中,讓自己既不違法,又可讓青少年的健康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