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飛機抽電子煙勸不聽 美籍男吃官司 ( 自由時報 )
發佈日期: 2016-03-30
四十三歲的越裔美國籍男子卡爾(音譯),去年十二月三日凌晨從美國洛杉磯搭乘華航CI009班機飛往桃園國際機場,飛行途中不耐菸癮,在座位上拿起電子煙吞雲吐霧,鄰座朱姓女乘客受不了,向空服員反映,洪姓座艙長委婉制止,但卡爾仍持續使用電子煙,如此被制止三次,卻仍我行我素,在客機降落桃園機場後,華航報請航警送辦,吃上官司。
桃園地檢署調查時,卡爾坦承使用電子煙,但他認為並未觸犯法律。不過,檢察官認為,民航局公告的「干擾飛航或通訊器材種類及其禁用規定」中,電子煙就屬於干擾飛航物品,搭機全程禁止使用,卡爾在飛航途中使用電子煙,且經座艙長屢次勸導仍不聽從,顯已觸法,昨天依違反民用航空法偵結,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