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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鄰居菸味飄她家 這樣蒐證勝訴 ( 蘋果電子報 )

發佈日期: 2016-01-08


新北市陳姓女子住社區大樓五樓,不滿四樓洪姓父子常在家中、陽台抽菸,二手菸從大樓管道間、窗戶飄到她家,害她咳嗽、呼吸困難等,她為此買空氣清淨機淨化空氣,並四度向管委會反映、三度報警,最後憤而提告。
新北地院法官向大廈管委會查詢,陳女自2014年3月起,共4次向管委會反映,警局也3度派員前往處理二手菸問題,加上陳女自行蒐證,拍下近20次家中飄入菸味後,空氣清淨機從原本代表空氣品質良好的綠燈,變成分別代表較差、很差的黃燈、紅燈,因此綜合判斷洪家二手菸害頻繁,已嚴重影響陳女的生活安寧,逾越一般人所能容忍範圍。
法官依《民法》「排除侵害」,判決洪家不得再將菸味飄散侵入陳家,且須賠償陳女購買兩台空氣清淨機近1.5萬花費,以及精神慰撫金1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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