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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菸在台設廠 董氏批:台將成亞太菸毒轉運中心 ( 蘋果電子報 )

發佈日期: 2015-10-19


日本菸草公司在台灣投資設廠,日前日本禁菸學會邀請台灣董氏基金會、亞太地區拒菸協赴日向日本財務省及外務省遞交抗議函,質疑台、日政府違反國際公約,在日本境內關閉4座菸廠時,卻到台灣設廠,直接傷害台灣人民。董氏基金會呼籲,撤銷菸廠設廠許可,並修改《台日投資協議》,將「菸品製造業」列入不予保護的行業別。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日本菸品製造的成本高,日本菸商關閉境內4座菸廠,並裁員1600人,轉到投資成本低廉的台灣設廠,日本菸商更利用其良好的政商關係及台灣政府提供的外國人投資條例及台日貿易協議,打造菸商海外新據點,大量生產菸品。
姚思遠轉述日本禁煙學會秘書長宮崎恭一說法,「日本菸商用不平等、不公義的「台日投資協議」強行登陸台灣,傷害與日本最友好的台灣人民的健康,不但令人感到痛心,更讓身為日本人感到羞愧!」
姚思遠強調,日本菸商能在台設廠,台、日政府均應受到高度責難。台灣政府扭曲了國內法、忽視了國際法允許日本菸商在台投資,而日本政府作為日本菸草公司的大股東,不論是到台灣設廠的決策,或是利用《台日投資協議》要求台灣開放菸草製造業投資,都是日本菸商能在台南設廠的幕後黑手。
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說,若日本菸商在台灣年產近百億的菸品是要內銷,每年政府至少減少30億元稅收,若如同菸商辯稱的全數外銷,則毒害台灣鄰近的國家,必將使台灣背負亞太菸毒轉運中心的罪名。
董氏基金會呼籲,儘速撤銷菸廠設立許可,將「菸草製造業」列入「外國人投資條例」的禁止投資項目、修訂《台日投資協議》,列「菸品製造業」為不予保護行業別;全面修訂《菸酒管理法》、《菸酒稅法》及《菸害防制法》,確實建構永續經營的國家菸害防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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