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濫用 應納菸害防制法嚴管 ( 台灣醒報 )
發佈日期: 2015-10-01
國中小學生吸食電子煙愈來愈嚴重!開學才三週,董氏基金會已接到眾多國小、國中老師及家長申訴孩子吸食電子煙。為防制電子煙成為兒童青少年的菸品及藥物濫用入門,消基會、台灣醫學國際聯盟及董氏基金會建議政府,應將電子煙納入「菸害防制法」管制。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20日表示,由於電子煙包裝五花八門,導致在學生之間快速流傳。而電子煙多使用大量香料來抑制尼古丁的味道,再加上非直接燃燒所以不會產生濃郁的菸臭味,使一般人能「輕易接受」,讓戒菸者延誤戒菸時機。標榜無尼古丁的產品,更可能誤導兒童青少年從小就學習吞雲吐霧,轉而吸食紙菸。
2015年美國調查發現,高達27.9%的高中生使用過電子煙,其中三分之二使用者亦有吸食大麻經驗,更有學生利用電子煙具吸食大麻。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秘書長黃嵩立表示,電子煙可將含有尼古丁和香料的溶劑,進行霧化,供使用者吸入,長期吸食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副董事長游開雄指出,電子煙如含尼古丁成份,目前在台灣依「藥事法」管理,未經核准,屬偽禁藥,不得進口、販售;對於違法製造或輸入業者將重罰甚至負刑責。由於製造及輸入業者皆不在台灣或從事地下化,難以明確控管,再加上「藥事法」對於廣大消費者的使用行為束手無策,導致現行法令無法管制,電子煙使用族群快速增加。
消基會、台灣國際醫學聯盟及董氏基金會建議,電子煙應也納入「菸害防制法」管制,破除菸商誤導的「電子煙不是菸」、「電子煙無害」、「用電子煙戒菸」,才能遏阻電子煙危害人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