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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菸害 挨批不符比例原則( 中時電子報 )

發佈日期: 201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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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上路,營業場所出入口未張貼禁菸標示,依法可重罰1萬至5萬元。由於台南市訂定全國唯一的檢舉獎勵制度,導致多位檢舉達人「柿子挑軟的吃」,專挑舉證容易的行為檢舉。台南市議員邱莉莉痛批不符比例原則;衛生局長林聖哲也考慮調整檢舉獎金。
邱莉莉指出,去年4月1日上路的公園禁菸政策,儘管現今仍經常有人在公園內吸菸,但開罰件數只有88件;反觀營業場所被檢舉沒有張貼禁菸標示的件數,從去年11月至今,不僅件數高達773件,其中更有624件都由少數檢舉達人檢舉。
邱莉莉認為,菸害防制法諸多違規行為中,公園吸菸危害他人的情況,明顯比營業場所出入口未張貼禁菸標示嚴重,卻僅罰2000元至1萬元;但營業場所沒有張貼禁菸標示,卻因容易舉證,罰款金額更從1萬到5萬元,檢舉獎金也最高,成為檢舉達人的最愛。
邱莉莉表示,台南市衛生局編制的菸害稽查人力僅有11人,卻因制訂全台唯一的菸害檢舉獎勵制度,每年還編列180萬元宣導費,卻換來營業場所出入口違反未張貼禁菸標示件數全國第一的「佳績」,凸顯台南市菸害防制的錯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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