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菸害法管不著 青少年恐上癮 ( 聯合新聞網 )
發佈日期: 2015-09-17
國內藥事法明令電子煙禁止在國內製造、販售,業者卻推出外型和菸品幾無差別的「霧化器」躲避法令規定。近幾年戒菸班開到「爆」的高雄榮總家醫科醫師薛光傑篤定地說,「這種霧化器還是電子煙啊!」
薛光傑說,台灣禁止製造、販售電子煙,因不受菸害防制法約束,「電子煙就不是菸」,青少年可在公共場所吞雲吐霧,警方還曾在夜店查獲電子煙內摻有K他命等液態毒品。
薛光傑指出,電子煙自2008年問世以來,標榜可取代菸草或作為戒菸輔助,英美地區使用人口短短幾年內從5萬人快速增加至350萬人,成長率高達70倍;以英國販售的電子煙為例,雖不含會致癌的焦油,仍含有少量丙二醇和導致上癮的尼古丁,濃度約為菸品百分之一。
高雄市衛生局藥政科科長吳明正說,藥事法規定,電子煙如果進口就是「禁藥」、在國內製造就是「偽藥」,開罰標準在於成分是否含有尼古丁。夜市販售的霧化器,衛生局定期派員抽查,截至目前為止,未驗出含有尼古丁等成分,這些產品來源、標示不明,建議民眾使用上仍應謹慎、不要過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