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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違規申訴暴增 1周上千件( 中時電子報 )

發佈日期: 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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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違規販售申訴暴增,董氏基金會1個多星期來,發現1446件違規的網路販售案件,包含進口商或代理商標示不清、產品成分內容不明、違法宣稱療效等。董氏基金會表示,電子煙也是菸品的一種,仍會造成身體傷害,部分民眾流傳吸電子煙不傷身,是錯誤觀念,呼籲政府將電子煙納入菸害防制法管理。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表示,電子煙這幾年愈來愈氾濫,民眾輕易可在網路、夜市、攤販購買,且針對相關產品的管制不足,導致青少年相當容易就取得。部分網路廣告甚至營造吸電子煙很時尚的錯誤形象,甚至讓民眾以為吸食無害,非常糟糕。
董氏執行長姚思遠說,電子煙申訴案逐年增加,去年共接獲1188件申訴,相較於前年的647件大幅成長,而今年才剛過一個多禮拜,工作人員竟已發現1446件違規,相當驚人。
董氏基金會、台灣國際醫學聯盟、主婦聯盟、消基會等民間團體今天發表聲明呼籲,衛生單位應落實對電子煙的管理,納入菸害防制法中。
對此國健署副署長游麗惠回應,目前電子煙以藥品管理,上市、販售都需經過最嚴格檢驗,且須在專業藥師指示下使用。以藥品管理電子煙是世界潮流,包含丹麥、荷蘭、奧地利等國都如此,且英國、歐盟也即將把電子煙納入藥品管理。
她說,菸害防制法中對於菸品有明確定義,電子煙並不符合這個定義,恐有法律適用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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