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開車邊抽菸 執法各自表述( 中國時報 )
發佈日期: 2014-12-30
立法院昨天修法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其中,喜歡邊駕駛邊吞雲吐霧的吸菸族,若影響到他人,恐被開罰600元。不過,警政署認為,只要駕駛有點菸,且身旁有車,就可主動開罰;但地方執法單位卻說,除非民眾檢舉,或是吸菸導致事故,才會開罰。
最快明年上半年實施
交通部指出,這次修法待總統公布後,將再召集相關單位研議細節,並著手修改高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規則(含基準表)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再會銜內政部提報行政院通過,估計需要3到6個月,最快明年上半年實施。
新法中規定,汽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處罰600元。
警政署交通組長方仰寧表示,點燃香菸後所產生的煙霧和菸灰,就會影響到身旁其他駕駛,所以除民眾主動檢舉,只要駕駛人有點燃香菸的行為,且旁邊有其他車輛,員警就可以開罰。自行車騎士則不是開罰對象。近期會召集各縣市執法單位,確定未來開罰的原則和方式。
沒肇事沒事 員警不主動
不過,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長謝博文卻認為,從「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來看,此法應是「檢舉條款」或「肇事條款」,所以應該是由被影響到的駕駛主動向警方檢舉,或是因駕駛的吸菸行為導致車禍意外,才會開罰,員警不會看到駕駛點菸,就主動上前開罰。
併排停車加倍 罰2400
另外,這次修法中,對於併排停車的罰鍰也加倍提高至2400元。方仰寧說,機車族為閃避併排停車,可能被迫行駛到快車道,嚴重危害到機車族安全,所以特別將罰鍰提高。
交通部也說,「車輪脫落或爆胎」,從98年至102年共發生2014件,造成造成42人死亡,887人受傷,是國道重要肇事原因之一。所以這次修法,也要求未來行駛在高快速道路的汽車,胎紋厚度最少要有1.6公釐,250cc以上的大型重型機車要有1公釐,否則可罰款3000元到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