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菸屬違禁品 7成含尼古丁( 自由時報 )
發佈日期: 2014-11-05
網路盛行的新興商品電子煙,模擬吸菸效果,業者標榜「戒菸聖品」,但北市衛生局抽驗,當中七成含尼古丁,衛生局表示,市售電子煙屬違禁品,非但無戒菸效果,反而更容易加速上癮,違法販售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衛局︰無戒菸效果 反易加速上癮
台北市衛生局七月至九月底,查獲違規販售電子煙共三百廿件,其中三百一十八件都是在網路販售。衛生局將所購五十四件煙液送驗,已完成的卅四件產品中,廿四件含尼古丁,比例高達七成。
食品管理處副處長王明理說,一般紙菸的尼古丁含量平均一支每毫升○.五五毫克,而電子煙煙液一罐(卅毫升)約六至廿四毫克,業者宣稱不含焦油,能幫助戒菸,實際是「包著糖衣的毒藥」,加上添加多種口味的香料,不知不覺吸入尼古丁的量可能更高。
她也說,市售的電子煙載具外型和香菸類似,有拋棄式的、也有模擬雪茄造型,價格從六百元至四千五百元;煙液種類更是五花八門,包括草莓、薄荷、香蕉等口味,到業者「特調」,價格從一百五十元到一千六百元,不少年輕人覺得好玩、很酷,在夜店大受歡迎。
衛生局目前已將五件販售含尼古丁電子煙的台北市賣家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偵辦,其餘十九件為外縣市,則移請所轄市衛生局依法辦理。
衛生局表示,含尼古丁電子煙目前在台灣尚未核准上市,依《藥事法》規定,若未事先向衛福部申請查驗登記取得許可證而擅自製造、輸入者,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若電子煙產品不含尼古丁成分,卻宣稱具為「幫助戒菸」、「減少菸癮」等醫療效能,也違反《藥事法》,可處六十萬元以上、兩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國家衛生研究院教授溫啟邦也說,電子煙不僅無戒菸效果,加上品管不佳、成份未經檢驗,裡頭常含有致癌物及重金屬,吸食可能引起尼古丁中毒,甚至可能煙管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