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抽驗電子菸 24件含尼古丁( 中華日報 )
發佈日期: 2014-11-05
近年來由於取得管道方便及不正確戒菸觀念,使得電子菸大行其道。台北市衛生局提醒,目前電子菸產品都不合法,且成分不明恐會造成上癮,若宣稱可「幫助戒菸」,可依藥事法處 60萬元到 2500萬元罰鍰。
衛生局 7至 9月稽查販售電子菸的網路賣家、實體店面,查獲網路違規販售電子菸產品 320件,並將其中 54件補充液 (菸彈 )送驗,聯合稽查小組並針對販售電子菸賣家進行 4次稽查,已有 34件產品完成檢驗,其中有 24件驗出有尼古丁成分,其中 5件為台北市賣家,已移請台北地方法院後續偵辦,其餘 19件則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依法處辦。
電子菸是一種載具,外觀與香菸無異,價格從 500元到 7500元不等,夜市、網站購買容易,主要進口國多為大陸、日本以及歐美,補充液有區分含尼古丁與無尼古丁,許多年輕人因好奇而上癮。
衛生局表示,依藥事法規定含尼古丁的電子菸歸類為藥品管理,若未依法事先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查驗登記取得許可證,擅自製造、輸入者,可依法處 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 1000萬元罰金,重點是目前衛福部並無核准任一電子菸產品。
若電子菸產品不含尼古丁成分,但宣稱「幫助戒菸」、「減少菸癮」或「減輕戒斷症狀效果」等宣稱醫療效能的詞句,即可處新台幣 60萬元到 2500萬元的罰鍰,產品沒入銷毀。